Wednesday, February 9th, 2011








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史瓦茲(Keith L. Schwartz)周三向被控重竊罪的話題女星琳賽蘿涵(Lindsay Lohan)發出語重心長的警告,請蘿涵不要再心存僥倖,若再不檢點,將直接重返監獄坐牢。 史瓦茲指出,蘿涵這次面對的是竊取珠寶店價值2500元項鍊的重竊罪,和此前被定罪的酒醉駕車輕罪不同,後果是她可能因違反假釋法而重回監獄服刑。 史瓦茲也表示,他與蘿涵的律師私下談話更直接,但考慮到大批攝影機當前,他儘量說得客氣點。

史瓦茲面告蘿涵:「妳若再違法,我不准妳交保,妳的律師這次不會成功的,妳和其他人一樣,所以,請妳不要再心存僥倖。」 蘿涵的律師Shawn Chapman Holley表示,蘿涵完全遵守假釋規定,且定期面見她的假釋官。 24歲的蘿涵對重竊指控不認罪,史瓦茲裁定她保釋金4萬元,本月23日重回法庭,如有可能,兩造雙方將試著達成和解。

蘿涵的過堂聽證會僅歷時數分鐘,但媒體早已在LAX Airport Courthouse外守候數小時。蘿涵當天的打扮並不張揚,她身穿一件緊身白色針織洋裝,足蹬黑色四吋高跟鞋,戴著一付太陽眼鏡。與她同行的除了辯護律師,還有保釋公司人員。 法律專家表示,這類案件的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通常判刑三個月至半年,蘿涵的律師可替她爭取緩刑與社區服務。 不過,蘿涵的情況比較糟,她因酒駕吸毒定罪已在假釋期間,雖未再犯酗酒吸毒,卻涉嫌在河濱縣Rancho Mirage 的貝蒂福特勒戒中心推人,現又涉重竊罪,明顯違反假釋法。 蘿涵的涉嫌推人案由河濱縣地檢處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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