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5廣州日報

王若琳

  本報訊 最近,台灣創作歌手王若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她抱怨唱片公司將她包裝成翻唱西洋老歌的溫馨形象“臺灣版小野麗莎”,與她本人差太多。她無法接受音樂被生意人干涉,受夠了樂壇的條條框框,還公開說“當流行歌手很丟臉”。她的言論當即引起滾石唱片總經理老闆嚴光華的憤怒駁斥。

  在接受採訪時,創作歌手林俊傑說:“我不覺得(當流行歌手)丟臉,但是我碰過其他人用‘他很丟臉’的表情看著我,好像有很多歌迷,就是很沒有個性。”

  而歌手陳偉聯則表示可以理解王若琳說那番話的心情,“可能她覺得唱的歌太大眾化,錄歌時被製作人改唱歌的風格,所以不滿”。可是,陳偉聯也覺得當流行歌手不至於丟臉,“每個人當歌手的目的都不同。在現實社會,如果單有名氣,賺的錢卻不夠生活,那有什麼用?”

  而滾石唱片總經理嚴光華則說:“她靠這行賺錢,就不要覺得丟臉。她的話傷害了整個流行樂壇和喜歡她的人,抹殺掉很多人多年來的努力。連她都不尊重自己,買她專輯的人是不是要撞牆?聽她的歌也很丟臉!”

  令嚴光華不解的是:“為什麼像她這樣一個大家覺得有才華的歌手,會說出如此吃裡扒外的話,那麼不尊重這個行業?沒有人強迫她做這行,如果她覺得丟臉,就不要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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