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將其物流外包給索尼DADC
  • EMI will outsource its physical distribution to Sony DADC beginning later this summer. EMI will still maintain a retail customer service department there. EMI Christian Music Group will continue to operate its own physical distribution. EMI says it is now dedicating itself to its digital supply chain. (HITS)


  • Not a single album was certified platinum in the first quarter of 2009. (US News)



  • Is There An iLike Effect?
    2009/4/3

    ILike The #1 and #2 ranked albums on the iTunes album chart this week were Keith Urban's "Defying Gravity" and "Gavin Degraw's "Free". These two releases have little#1 in common except that both of were debuted exclusively on iLike in advance of their 3/31 release dates.

    The marketing campaigns for these releases were multifaceted; so it is difficult to measure the effect of a single placement. It is also true that both Urban and Degraw have large fan bases. But a look at their recent successes with advance debuts suggests that either iLike has been lucky enough to align itself only with winners or that this music discovery and social networking site can really help launch new releases.

    Previous iLike exclusives that debuted high on the iTunes chart include: REM (#1), Lady Antebellum (#3), Ryan Adams (#1) and Jason Mraz (#3). iLike is also the top driver of sales to Ticketmaster and one of the top drivers of sales to iTunes overall. Naturally iLike CEO Ali Partovi agrees, "“From legendary bands like R.E.M. to emerging acts like Lady Antebellum, we've been honored that every artist we've worked with has been of such high caliber that they've debuted at or near the top of the iTunes Albums chart, without exception.”



    Google Adds Music Service in China. WMG, Sony & Universal on board.

    Google音樂搜索 中國上線
    記者吳日君矽谷30日報導

    Google於30日正式宣布,Google音樂搜索在中國上線,這是谷歌中國和巨鯨音樂網 (www. Top100.cn)一起,面向中國大陸用戶正式推出的免費、高品質的正版音樂搜索,中國是Google在全球範圍唯一推出這項服務的國家。

    從3月30日起,中國用戶可以搜索、試聽、下載約正版授權的華語和外語音樂,其中既包括天王級華語歌手歷年來發布的正版歌曲,同時還有數十萬首正版外語歌曲,包括國外當紅歌手的歌曲以及經典音樂。谷歌中國首頁的搜索框下面將添加一個彩色的音樂搜索小圖標,點擊圖標就可登錄谷歌音樂搜索尋找最愛音樂。

    點擊谷歌音樂搜索頁面的「挑歌」,在頁面右側會出現可供用戶自行調節的音調、音色等搜索選項,每一個選項都有一個滑塊可供自由調節。挑歌功能允許用戶用鼠標點擊拖動滑塊,通過節奏的舒緩或強烈、音調的低沉或尖銳、音色的豐富或單純來查詢最希望聽到的音樂。用戶還可以拖動滑塊選擇歌曲的年代,或者點擊選擇歌曲的流派和語言,或者直接查詢一個歌手的作品。

    用音樂自身去搜索音樂,同樣體現在中國谷歌音樂搜索的「相似歌曲」功能中,可找到風格類似的樂曲,幫助用戶找到最愛。會根據文字搜索分析歌手、流派相似的歌曲,搜索出用戶可能有所偏好的某一類歌曲,供用戶尋找最愛音樂。「相似歌曲」頁面包括兩部分結果,一部分是基於類似的音樂特徵的搜索結果,一部分是通過對用戶行為的分析,推薦有相似偏好的用戶的搜索的結果。

    如果找到最愛歌曲,點擊一首歌曲的「試聽」連接,音樂搜索頁面會播放出一個播放窗口。音樂播放器、熱點音樂排行榜、點播歌曲列表和歌詞都出現在同一個窗口中,點擊窗口右側歌詞,可以調節歌曲播放的進度。

    巨鯨音樂網是谷歌中國的重量級合作伙伴,巨鯨音樂網已和Sony Music、Warner Music、EMI及Universal Music等球四大唱片公司及140多家獨立唱片公司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達成合作。

    一些歌手的最新專輯可以在同一時期在谷歌音樂搜索上線發布。例如自30日起,中國網民可以登陸谷歌音樂搜索查詢蔡依林的最新專輯「花蝴蝶」。谷歌音樂搜索同時還提供了排行榜和專題功能,根據歌曲、歌手和專輯的搜索、試聽和下載量排行榜,和音樂主題、風格、流派的專題分類,為中國用戶推薦最熱最流行的歌曲、歌手和專輯。

    中國谷歌音樂搜索還提供了「歌手庫」功能,這裡集中了國內外知名歌手的名單。點擊最喜愛的歌手的名字,其熱門歌曲和曾發布的專輯都將列在同一頁面。

    中國谷歌的音樂搜索服務目前可提供35萬首曲目,幾個月後數量將超過100萬首。Google大中華區總裁李開復指出,預估此項服務每天的歌曲下載或在線試聽次數約為150萬次。中國谷歌音樂搜索可連結至:www.google.cn/music


    Last.fm收費與Google音樂搜索
    Filed Under (數位音樂) by Terry on 04-04-2009


    數周前Last.fm宣佈要對它在美國、英國和德國之外的用戶停止廣告支援的免費音樂Streaming服務,換為採用包月3歐元的線上音樂電臺服務,但每個使用者會有30首歌曲的免費試用。

    上周谷歌Top100宣佈推出了醞釀數年的音樂搜索服務,提供廣告支援的免費線上收聽和下載服務,服務也融合了基礎的相似性音樂推薦等。

    兩個案子都是提供廣告支援的免費線上音樂服務,也都能説明使用者發現新音樂,而兩個案子反映的問題卻處於相反的方向。

    Last.fm作出這個決定官方表示是由於在這三個國家以外他們的廣告收益不足以支撐其版權成本。直觀來看,Last.fm的廣告主要體現在Amazon音樂商店的購買連結上,其他形式的網頁廣告數量並不多,那麼應該是在這三個國家以外用戶通過使用Last.fm音樂服務轉化為音樂消費比例的偏低。就比如說Last.fm在中國的幾十萬用戶,要通過它去花美金購買音樂的使用者恐怕有萬分之一就算高了,Last.fm卻要為這幾十萬使用者承擔音樂版稅和流媒體頻寬的成本。換句話說就是它的廣告支援的商業模式現階段還並不靠譜。

    相信很多用戶反對Last.fm這一舉動,不過對Last.fm來說在目前金融危機階段,縮短其國際業務線也是合理的選擇。我們在今年也已經從一些案子中可以看到廣告支援的免費音樂服務面臨著巨大的營收壓力。

    谷歌音樂搜索在這樣的階段推出,而且提供的不僅僅是線上收聽,還允許免費的無DRM音樂下載,從理論上來說,其負擔的版權成本比率會更高。其收入也主要得依靠無線音樂加值服務的消費轉化和網頁廣告。撇開服務優劣不談,谷歌的品牌地位可以使它與唱片公司的談判和吸引廣告主投放廣告方面有一定的優勢,百度與音樂產業的對話僵局也使Google更容易獲得唱片公司的支持….。但換個角度來看,百度音樂搜索遲遲未能與唱片公司建立和諧局面,其主要原因也是百度音樂搜索直接的廣告收益不足以滿足唱片公司的版稅需求。即便是在吸引品牌廣告方面更有優勢和用戶基礎不弱的新浪樂庫,也還面臨同樣的壓力。當然對谷歌來說或許只要能助力它的綜合搜索業務增長和股價上升就足夠了。


    有關音樂版權的總結(二)
    Filed Under (數位音樂) by Terry on 03-29-2009

    上篇來看音樂版權似乎也並不複雜,在數位領域無非也就鄰接權和著作權兩部分需要解決而已。其實不然,要真的把一張專輯的鄰接權和著作權都找到版權所有方,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更別說在數位音樂領域動輒百萬的曲庫了。

    鄰接權

    就說鄰接權吧,有些獨立廠牌和音樂家會委託別的唱片公司或者版權代理公司負責某個區域的發行,這導致很難確認版權所有者與代理方之間的具體授權情況,是否包括新媒體的授權應用、授權的期限以及授權的區域等等。要減少此類的版權糾紛問題,唯有盡可能理清楚源版權所有方和相應的版權證明文案。尤其是在國內,授權方提供的資訊中往往會缺乏源版權所有方的資訊。

    說到詞曲著作權就更為複雜了,它應當包含100%的詞作者權利和100%的曲作者權利,這中間的詞作者和曲作者很可能分別簽約不同的音樂版權公司。而當歌曲被翻唱被改編後,又可能出現歌詞繼承作者和編曲者的權利,那麼權利就再次被分割。那麼最後的結果一首歌曲可能有數家版權公司按不同的版權比例控制,只要沒得到這數家版權公司的集體授權都不能算擁有完整的權利。

    圖示的是EMI音樂版權公司在詞曲著作權公佈的資訊,可以看到表中所列的幾首歌曲詞曲控制比例均是不完整的。

    2009-03-29_164052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

    聯合國科教文組織和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下設了一非官方機構CISAC(國際作者作曲者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為了保障音樂創作者的知識權利不受侵犯,一些國家設立了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加入CISAC聯盟下,像中國的音著協(MCSC)、台灣的TMCS、香港的CASH、韓國的KOMCA和日本的JSRAC都屬於此類音樂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大多數國家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官網都用的是org功能變數名稱,音著協似乎比較特殊,但事實上它仍屬於非官方機構,只是有國家版權局的背景而已。)

    詞曲作者和音樂版權公司以會員身份加入相應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委託版權集體管理組織代收部分版權的版稅,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則抽取一定的比例作為運營費用。不同的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可以簽訂互為代表協定,如果日本的JSRAC與香港的CASH簽訂了互為代表協定,那麼CASH會員的作品在日本的部分使用版稅將有JSRAC代為徵收,反之亦然。

    上面我強調了這些版權集體管理組織只是代為徵收部分版稅,因為它們大多只代為徵收三項公共使用版權的版稅,包括公共表演權、公共廣播權和公共傳輸權。也有少部分例外的情況,如獨立的詞曲作者把所有的權利全部委託給集體管理組織。至於這三項權利具體的應用,像演唱會表演、電台播出、商場/超市/酒店/酒吧..的背景音樂等的使用版稅。所以目前在新媒體領域,詞曲著作權的版稅大多與版權集體管理組織關係不大。

    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方式也有其不科學的地方,因為像中國在版稅徵收的時候大多並沒按歌曲使用情況統計來徵收,這樣徵收的版稅在分配到詞曲作者或者版權公司時往往會成為一盤糊塗賬,最終詞曲創作者的利益就未必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 有關音樂版權的總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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