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客們 別高估了自己
By: 林孟皇 from中時
2007/9/6 

日前,陳總統多次質疑司法介入大選,而新聞局長謝志偉也要求辦政治案件的司法官,都應上網公布其黨籍。本來,這應由負責司法行政的司法院負責,但看看翁院長最近的回應,顯然過於軟弱。

我作為台開內線交易案的受命法官,因該案涉及第一家庭成員,就當作與政治有關吧。我也暫且說說自己與政治的關係。但,這純粹是基於個人的主觀意願,現行法律並無要求法官公布的義務。

我在民國七十二年進入師專就讀,在過去教師是作為國家意識代言人的情況下,師範體系自然成為國民黨積極拉攏的對象。年少的我,因為時常閱讀黨外雜誌,對於當時的戒嚴、黨禁與報禁政策均不認同,在學校常發表所謂的「反動」言論,因此同學都說如想到花師有民進黨員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

雖然如此,我既未曾加入民進黨,也未曾加入國民黨。到了服兵役期間,在成功嶺師部連擔任排長,許多長官勸我加入國民黨,我未曾動念。後來,進了台大法律系、法研所就讀,該系所教授大部分是綠營支持者,還曾有教授在導生會時,與同學一一分析哪位教授可能為國民黨員,好似加入國民黨的人都是妖怪。當然,我也沒有因此而受到影響。

一直到現在,我從未加入過任何政黨,大部分的選舉也都沒去投票,但我卻是高度關注政治與公共議題。我對自己的期許,是要作一個客觀、中立、具有淑世理想的知識分子。這樣的信念在後來當了法官工作,基於法官中立的理念,更是如此。

所以我的黨籍,一直就是無黨無派。至於我的統獨、政黨傾向,抱歉!這是我的個人隱私,別人也無權要求我回答,尤其基於法官中立的憲法忠誠義務,我更不應該公布。

本來,先進法治國家諸如美、法、德等國,均不禁止法官加入政黨及從事政黨與政治活動,只是設有若干限制,以維護公眾對於司法中立與公正的信任。或許鑑於過去戒嚴體制所造成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賴,目前司法院會銜送出的法官法草案,是禁止法官參加政黨。朝野黨派如認為法官確實不宜參加政黨,就趕快通過該草案,讓司法官們有所遵循。

過去專制威權而司法不獨立的時代,許多的判決結果或許遭到扭曲;如今,我國已是民主法治社會,法官怎會犧牲自己的名聲、歷史地位,去討好或服務特定政治人物。殊不知目前法官已無求官位或升遷的問題,多數人逃避大案都來不及,哪會枉法裁判。

看看新聞局長謝志偉的談話,不得不想起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某劉姓檢察官公開為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水扁站台助選的事例,這位檢察官後來因為違反檢察中立而被記過二次。依其在公懲會的答辯,當時是競選晚會舞台司儀謝志偉發現劉檢察官在現場,遂向聽眾高喊並請其上場講話,李鴻禧教授也盛情邀約,劉檢察官不便拒絕才上台演說。如果無誤的話,當時謝志偉、李鴻禧先生怎會沒有想到司法中立呢?

政客為了選票,可以隨意攻訐因受「法官不語」桎梏而無法發聲的司法,但他們忘了在民主法治社會,政治已不是社會的中心,多數國人寧願半夜起來看王建民投球的英姿,也不願再參與所謂的政治活動,何況是被案件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法官。

各別法官或許能力不足,但有審級救濟制度,可以依法提起上訴,可別把不告不理的法官,當作有升遷壓力的檢調人員。目前,多數法官所在乎及追求的,是他的判決能否在專業社群(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得到肯定,並符合人民的法律感情,誰管你被告是誰、判決結果對於政治有無影響。

在台開內線交易案宣判後,我最自豪之處,在於不必交代自己的政治立場與傾向,而是以專業、詳盡說理的判決說服人民。國人啊!歷史是會紀錄一切的。(作者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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